**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舒自然资告字〔2025〕5号
****政府批准,****决定出让六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情况及利用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规划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起始价 | 增价 幅度 | 保证金 (万元) | 出让 年限 |
SC2025B007号地块 | ****开发区(杭埠片区)唐王大道与石兰路西南侧 | 117132㎡ (合175.698亩) | 工业用地—金属制品业 | ≥1.3 | ≥40% | ≤12% | 6000 | 12.8万元/亩(合2248.9344万元) | 1万元/亩(合175.698万元) | 2248.9344 | 50年 |
SC2025B008号地块 | ****开发区(杭埠片区)唐王大道与**路西北侧 | 49971.2㎡ (合74.9568亩) | 工业用地—金属制品业 | ≥1.3 | ≥40% | ≤12% | 6000 | 12.8万元/亩(合959.447万元) | 1万元/亩(合74.9568万元) | 959.447 | 50年 |
SC2025B009号地块 | ****开发区(杭埠片区)六丛路与三蕊路东南侧 | 25824㎡ (合38.736亩) | 工业用地—金属制品业 | ≥1.3 | ≥40% | ≤12% | 6000 | 12.8万元/亩(合495.8208万元) | 1万元/亩(合38.736万元) | 495.8208 | 50年 |
SC2025B010号地块 | ****开发区(**片区)经三**侧 | 13408.3㎡ (合20.1125亩) | 工业用地—金属制品业 | ≥1.3 | ≥40% | ≤12% | 6000 | 12.8万元/亩(合257.44万元) | 1万元/亩(合20.1125万元) | 257.44 | 50年 |
SC2025B011号地块 | ****开发区(**片区)丰墩村 | 2840 ㎡ (合 4.26亩) | 工业用地—家具制造业 | 2.58 | 51.41% | ≤12% | 6000 | 16万元/亩(合68.16万元) | 1万元/亩(合4.26万元) | 68.16 | 50 年 |
SC2025B012号地块 | **县晓**查湾村舒霍路西侧 | 2387.65㎡ (合3.5815亩) | 物流仓储 | ≥1.0 | ≥40% | ≤15% | 1500 | 10万元/亩(合35.815万元) | 1万元/亩(合3.5815万元) | 35.815 | 50年 |
1.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及其他税费。
2.本次出让SC2025B(007-011)号地块按“标准地”净地出让的其他主要控制性指标:⑴SC2025B011号地块以“标准地、拿地即开工(带设计方案)” 净地出让,竞得人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发区管委会交付土地,相关部门当日完成建设用地选址及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办理, SC2025B(007-009)号地块亩均税收均≥15万元/亩。SC2025B(010、011)地块亩均税收均≥12万元/亩。⑵SC2025B(007-011)号地块单位能耗增加值按照六发改能评〔2021〕63号文件规定执行。⑶SC2025B(007-011)号地块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均需参照执行《**县“标准地”环境标准执行规定(试行)》。
3.各地块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10日内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SC2025B(007-011)号地块竞得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不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成交款的20%自动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不予退还。
4. SC2025B(007-011)号地块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的规定,同时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各地块自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未按期缴纳成交款,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土地出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负责在一个月内交付土地。SC2025B007号地块建设周期不得超过两年、SC2025B008号地块建设周期不得超过十八个月、SC2025B(009-012)号地块建设周期不得超过一年。SC2025B(007-011)号地块需在项目竣工后及时申请进行联合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各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均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6%。各地块工程项目立项等与建设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除外,SC2025B(007-011)号地块竞买申请人****经济开发区****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SC2025B012号地块竞买申请人须提****人民政府****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出让。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出让公告左下方附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4月15日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下载获取,并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3.保证金缴纳及网上报名。申请人可于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4月15日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及上传相关附件,****不再受理纸质报名材料。
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17时(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4.其他相关规定。****交易中心****中心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审核情况,确定地块出让的具体方式(挂牌或拍卖),并告知所有申请人。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2家以上(含2家)的地块,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2家的地块,按挂牌方式出让,采取挂牌(拍卖)方式出让的,出让人与竞买人须严格遵守挂牌(拍卖)出让文件的规定。
竞买人须在2025年4月16日上午8时至10时凭银行缴款凭证、公司印章、报名回执码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三份)到****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5.出让时间和地点
出让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6日上午11时的工作时间内。
地点:****交易中心****中心。
三、****银行账户
联系单位: ****
联系地址:****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0564-****270
**** 徐先生 电话0564-****357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子账号:623********00055615
开户行:****银行****公司****分理处;子账号:123********001********00064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子账号:200********866****27393
开户行:****银行****公司;子账号:200********866****26809
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子账号:100********001****02341
开户行:****公司**支行;子账号:178****53997
发布媒体:
中国土地市场网、****政府网、**市公共**交易平台
服务电话:0564-****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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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备注:保证金转账凭证请备注***地块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