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李镇2025年水利补短板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姚李镇2025年水利补短板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姚李镇2025年水利补短板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 | ||||
最高限价 | 伍佰肆拾贰万零玖佰叁拾叁元肆角整(****933.40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县淠河新区38号楼三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64-****598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5年3月12日 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临时工程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投标函中缺陷责任期不满足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9.1要求的24个月,作废标处理。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6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广场6#楼2层201室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伍佰叁拾叁万玖仟壹佰伍拾叁元伍角肆分 (****153.54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阮东辉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02943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杨静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6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县石关乡石关街186号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伍佰叁拾叁万玖仟贰佰肆拾陆元陆角捌分 (****246.68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余丽梅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94609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王海霞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6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区平水镇农副产品一条街C号楼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伍佰叁拾叁万玖仟叁佰零伍元零壹分 (****305.01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顾波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浙233********06100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徐永苗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17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 地址:**市**区姚李镇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64-****001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 地址:****花园路88****中心一楼西边 联系人:梅主任 联系电话:0564-****916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 地址:****花园路88****中心一楼西边 联系人:梅主任 联系电话:0564-****916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