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0207MA2WP5UD72 | 周香 |
吴隆平 | **省**市**区 |
**工业园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80万吨钢材精密加工件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 **省**市**区 ******区 |
经度:118.422222 纬度: 31.476389 | ****环境局 |
| 2021-07-29 |
芜环评审〔2021〕147号 | ****0207MA2WP5UD72001X |
2021-06-10 | 9000 |
40 | **** |
****0207MA2WP5UD72 | **** |
****0207MA2WP5UD72 | ******公司 |
****0100MA8P8N9Q06 | 2024-03-01 |
2024-03-04 | 2024-05-01 |
2025-02-12 | 2025-03-12 |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80万吨钢材精密加工件智能化生产线 | 年产40万吨钢材精密加工件智能化生产线 |
阶段性验收 | |
|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机加工:用数控**生产线、数控剪切生产线、****中心、铣床、钻床等设备对工件按照图纸进行机加工工作。本过程产生 G1 金属粉尘、N 噪声、S1 边角料、S6废润滑油和S7废切削液。G1金属粉尘自然沉降后收集与S1边角料一起作为一般固废外售处理。S6废润滑油、废切削液收集后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喷漆、晾干:对加工工件进行喷漆。本项目喷漆及晾干(自然晾干)均在喷漆房内进行,使用自动喷漆枪以自动喷漆方式进行喷漆工作。喷漆时,外部空气由送风机,经初级过滤棉及高效过滤后,均匀地充斥喷漆房内,并在工件周围形成风幕,这时漆房内风速可达0.3-0.5m/s,整个喷漆房内部是微负压状态。工件两侧工作区域内层流风速均匀,且喷漆时的漆雾不会在操作者呼吸带处停留,而随气流迅速下降。 项目喷漆房采用封闭门,可减少喷漆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喷漆、晾干产生的G3漆雾和G2非甲烷总烃经过一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喷漆产生废漆桶S2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检测:为了保证生产完成的钢材精密加工件能够符合客户要求,需要经过相关检测校核参数,保证生产出的产品符合要求,检测完毕之后进行出库工作。 | ①机加工:用数控**生产线、数控锯床设备对工件按照图纸进行机加工工作。本过程产生 G1 金属粉尘、N 噪声、S1 边角料、S2废润滑油和S3废切削液。G1金属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收集的金属粉尘与S1边角料一起作为一般固废外售处理。S2废润滑油、S3废切削液收集后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②检测:为了保证生产完成的钢材精密加工件能够符合客户要求,需要经过相关检测校核参数,保证生产出的产品符合要求,检测完毕之后进行出库工作。 |
喷漆工序未建设 | |
|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喷漆、晾干废气:过滤棉+两级活性炭+15米排气筒排放 (DA001) | 机加工**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0米排气筒无组织排放 |
喷漆工序未建设 |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 240 | 2640 | 0 | 0 | 240 | 240 | |
0 | 0.014 | 0.673 | 0 | 0 | 0.014 | 0.014 | |
0 | 0.004 | 0.066 | 0 | 0 | 0.004 | 0.0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建设一座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项目区废水总排口pH值范围为7.1-7.2,COD的最大日均浓度为60mg/L,氨氮的最大日均浓度为15.8mg/L,BOD5的最大日均浓度为16.6mg/L,悬浮物的最大日均浓度为13mg/L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0米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由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54mg/m3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无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采用基础减振、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 |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最大值为62.8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厂区实施分区防渗:原料库、危废库采取重点防渗;生产车间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其余为简单防渗区。 | 厂区实施分区防渗:原料库、危废库采取重点防渗;生产车间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其余为简单防渗区。 |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经鉴别属危险废物的,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并做好防渗防腐措施。公司内临时贮存设施建设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有关规定。生活垃极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以免产生二次污染 | 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库,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仓库,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仓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仓库面积为 10m2;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