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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八岭镇联村标准化厂房(2号)建设项目澄清公告2
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张八岭镇联村标准化厂房(2号)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如下:
1、参照****建设厅“关于退休人员参与工程投标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问题的答复要求: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因退休人员(包括提前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投标人可以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企业的聘用合同。提交的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我单位有项目经理为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社保参保证明,是否可以作为项目经理使用。
答:可以。项目经理为退休人员(包括提前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需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企业的聘用合同。项目经理提交的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
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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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