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
二、 项目名称:
****2024-2026年度农饮水制水药剂采购项目(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翡翠路以西,****广场****酒店商1308
中标金额: 人民币壹万玖仟捌佰肆拾叁元/份(¥19843.00元/份)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聚合氯化铝 品牌(如有):**爱尔福克 规格型号:PAC(固体粉末及颗粒)氧化铝含量≥29% 数量:600吨 单价:2250.00元/吨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敖家富、程健生、江拥军、张云、黄传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 182000.00元,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一 )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 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期限:2025年2月17日
3.开标日期: 2025年3月11日
4.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 : 详见
6.信誉(荣誉获奖): 详见
7.项目负责人: 无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详见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详见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 、 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 、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3月25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 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 目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质疑项目的名称 、 编号;
(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事实依据;
( 5)必要的法律依据;
(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 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 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水利局 :139****3357
(五) 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 (成交)供应商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东路与文州路交叉口东50米**
联系方式:黄传明 150****2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省**市**区忠庄街道东都金鳞府37栋一单元802
联系方式:程真 138****33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传明 程真
电 话:150****2703 138****3336
4.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传明 程真
联系电话:150****2703 138****3336
十、
1.招标文件
2. 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废标情况说明、业绩、信誉、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pdf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废标情况说明、业绩、信誉、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