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场交通组织优化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安德门大街42号二至六层
成交价:28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广场交通组织优化项目 服务范围:分析******车站片区用地及交通现状,解读**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等相关上位规划,****车站片区现状问题。****客运站的发展趋势分析,****车站功能定位、****车站的发展趋势,****车站与**站枢纽配套设施的布局,****车站布局选址建议,并多方案的比选论证。 服务要求: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 服务时间:6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采购人相关验收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姚亚萍、刘春霆、张小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
收费金额:34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
1、合同名称:**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
2、合同名称:****开发区综合交通提升规划暨重点片区交通详细规划项目。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告规定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长江中路51号
联系方式:0553-****52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绿地**会A座8楼
联系方式:166****3595
3.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166****3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