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承****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7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风电场项目
建设地址:**市**县石头镇、盛桥镇、冶父山镇、**镇、庐城镇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装机规模100兆瓦,建设12台5兆瓦和10台4兆瓦的风电机组(包括箱变)及场内道路、集电线路,配套建设一座220千伏升压站,项目占地总面积约40亩。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7****0576
通讯地址:**省**市**县庐城镇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73****5699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省**市高新区合欢路16号新世纪研发生产楼604
四、环境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的工作程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县庐池风电公众意见表(解压密码****031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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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