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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市**县北淝河下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标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市**县北淝河下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标 | |||||||
标段编号 | ****1 | |||||||
招标人 | **** | |||||||
项目预算(万元) | 1479.268397 | |||||||
最高限价(万元) | 1479.268397 | |||||||
代理机构 | **** | |||||||
联系方式 | 1.招标人:**** 联系电话:0552-****971 地址:**省**市**县榴城镇禹都大道与榴花路交叉****中心 2.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552-****295 地址:**市**西路41号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水利C类(方法一)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3月11日 10时00分 | 计划工期 | 274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可以附件形式公开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可以附件形式公开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274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区潘塘街潘塘路141号310 | |||||||
投标价(万元) | 1457.375694万元(含暂列金60万元)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姚婷婷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鄂242****29567 | ||||||||
技术负责人 | 王星华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 | |||||
H000****361206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274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县孙村镇产业**20-2、20-3号门面 | |||||||
投标价(万元) | 1457.431533万元(含暂列金60万元)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胡裕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234****01445 | ||||||||
技术负责人 | 章紫春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专业 | |||||
FGY****3916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274日历天 | |||||
地 址 | ****社区****政府北侧 | |||||||
投标价(万元) | 1457.4943万元(含暂列金60万元)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许如诗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234****19389 | ||||||||
技术负责人 | 张淼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
934********01030936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公示时间 | 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17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2)异议时,应当按照《**市公共**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联系人:王主任;联系方式(电话):0552-****9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