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路与永阳路**西南侧地块场地平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问:如果提供的供应商和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是同一个业绩,可以重复得分吗
答:如供应商和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为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2.磋商文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调整为:签订合同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前,承包人须提供同等金额的见索即付保函),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验收报告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5%为进度款;完成竣工结算审计且工程资料移交后付至结算总造价的100%,同时承包人须提交结算总造价的2%(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至发包人处。质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3.磋商文件**合同条款20.4 仲裁或诉讼调整为: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委员会申请仲裁;(2****人民法院起诉。
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其他内容中“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http://ggzy.****.cn/fwzn/011001/****01001/011****01003/****0727/7fb88e17-63dd-4f17-b17c-290526c6eda8.html****政府****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或者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ggzy.****.cn/fwzn/011001/****01001/011****01003/****0221/b079d9ca-90f2-4cce-aa7c-94a444e7ac91.html)”调整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http://ggzy.****.cn/fwzn/011001/****01001/011****01003/****0727/7fb88e17-63dd-4f17-b17c-290526c6eda8.html****政府****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更正日期:2025年3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濠河路99号
联系方式:0550-****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50-****512、181****3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天畅、张夏骄
电 话:0550-****150、0550-****512、181****3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