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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琅琊区乡村振兴培训实践中心办公桌椅类(含餐厅桌椅)及公寓设施采购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市**区****中心****餐厅桌椅)及公寓设施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市**区****中心****餐厅桌椅)及公寓设施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1:采购清单中有现场测量要求的内容如何考虑报价

回复:投标人可与招标人联系踏勘现场考虑报价,如挂画等,根据墙面尺寸考虑美观悬挂即可,预计尺寸已补充至采购清单,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清单。

问题2:采购清单中窗帘是否包含轨道等

回复:本项目采购清单按安装区域区分,同一安装区域清单中,如未含有配套的材料等,其所需的安装及配套措施须考虑在货物报价中,如同区域内未含有轨道报价的,窗帘报价应考虑包含安装的轨道、挂钩等综合报价,4-5号楼公区硬装补充铝合金轨道1-4。

问题3:采购清单中要求产品为西皮,提供检测报告为真皮检测报告,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修正后清单为准。5号楼一楼-主席台椅修改为“橡木框架+**度海绵+优质真皮”;

问题4:净水器要求为三级过滤还是五级过滤

回复:要求为五级过滤。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清单。

问题5:木皮:优质环保木皮(厚度≥0.63mm);符合GB/T13010-2006 国家标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参数的木皮检测报告扫描件)。GB/T13010-2006 标准已经废除,现行标准为GB/T13010-2020,请问提供 GB/T13010-2020 标准的符合招标要求的检测报告是否予以得分。

回复:予以得分。修改为GB/T13010-2020。

问题5:“木器漆”是笼统名称,请问提供“油漆”、“水性漆”的符合招标要求的检测报告是否予以得分。

回复:予以得分,“油漆”、“水性漆”均可。

问题6:GB18581-2009 标准已废除,现行标准为GB18581-2020,请问提供 GB18581-2020 标准的符合招标要求的检测报告是否予以得分。

回复:予以得分。修改为GB18581-2020。

问题7:“苯系物含量(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正确表述应为“苯系物总和含量(限苯,甲苯,含乙苯)”。

回复:“苯系物含量(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和“苯系物总和含量(限苯,甲苯,含乙苯)”均予以认可。

问题8:GB/T18513-2001 标准已经废除,现行标准为GB/T18513-2022,请问提供 GB/T18513-2022 标准的符合招标要求的检测报告是否予以得分。

回复:予以得分。修改为GB/T18513-2022。

问题9:“优质真皮”与“牛皮”为同种产品,名称叫法不同,请问提供“牛皮”的符合招标要求的检测报告是否予以得分。

回复:予以得分。

问题10:不同厂家送检产品的规格不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厚度 1.21mm 的优质真皮检测报告不合理,请问提供厚度>1.21mm 的牛皮的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是否予以得分。

回复:提供厚度大于等于1.21mm的均予以得分,在供货时以厚度1.21mm为准。

问题11:“颜色摩擦色牢度”正确表述应为“摩擦色牢度”。

回复:描述为“颜色摩擦色牢度”或“摩擦色牢度”的均予以认可。

问题12:“T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正确表述应为“TVOC”。

回复:描述为“T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或“TVOC”的均予以认可。

问题13:海绵:甲醛释放量≤0.040mg/㎡ h,T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0.172mg/㎡ h;(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上述参数的带有“CMA”标志的高弹海绵检测报告扫描件),请问提供“定型海绵”的符合招标要求的检测报告是否予以得分。

回复:予以得分。

问题14:基材:优等绿色环保型中密度纤维板,经耐酸碱、防虫、防腐特殊处理。抗弯力强,不易变形,含水率小于 12%,甲醛释放量≤0.049mg/立方米,E1 级板材符合 GB18580--2017 国家标准;请问提供优于 E1 级的 ENF 级中密度纤维板的符合招标要求的检测报告是否予以得分。

回复:予以得分。

问题15:GB/T 3325-2017 标准已经废除,现行标准为 GB/T3325-2024,请问提供 GB/T 3325-2024 标准的符合招标要求的检测报告是否予以得分。

回复:予以得分。修改为 GB/T 3325-2024。

问题16:检测报告中无法体现“耐久性”、“环保性”、“安全性”字样,请问提供符合招标要求但无“耐久性”、“环保性”、“安全性”字样的检测报告是否予以得分。

回复:检测报告中仅需体现参数所提具体要求,描述性词语无需提供。

问题1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四、比较与评价 6.1 资信评分细则序号 2 绿色环保”评分内容:投标人或所投产品获得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即十环认证)或“中国环保产品认证(CQC)”,认证范围包含:人造板类家具、木家具、软体家具(含沙发类,座椅类)的,每提供 1 个认证范围得 2分(每个认证范围只计一个证书),最高得 6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以上要求产品名称设定的不合理,有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事实依据:上述内容在绿色环保评分项中,认证范围局限于特定家具类型,对其他家具供应商存在不公平性。同时,相关认证获取难度大、成本高,设置与项目实际需求匹配度不高,增加了不必要的供应商负担,有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回复: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认证范围为类别的描述,人造板类家具、木家具、软体家具(含沙发类,座椅类)的均可予以认可。本项目采购内容中包含所要求的家具类别,为贴合项目的合理要求,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或所投产品”获得证书均予以认可,无排斥性。

问题18:需要投标时提供大量检测报告,时间紧迫,收集和整理成本高,还可能因报告获取流程复杂影响投标效率,甚至导致部分潜在投标人放弃,限制竞争。且投标阶段重点应是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估,过多检测报告可能分散评审精力。我公司认为以上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特提出质疑。

回复:为保证供货能力与所提供货物质量,要求投标时提供通用材料的检测报告为结合项目需求的合理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9: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检测报告,不符合国家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倡导原则。第一,检测报告所代表的产品并不能验证在实际供货中的产品品质;第二,在中标结果未知的情况下,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要提供这些检测报告,不仅达不到预期效果,而且会增加供应商的成本费用及负担;第三,从项目招标公告到开标时间极其短暂,从公告到检测报告完成显然时间是完全来不及的,那么能完全符合谈判文件中检测报告要求的只能是提前做好本次项目要求准备的,那么我们就充分有理由怀疑本次招标存在有控标嫌疑。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政府采购法》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请采购人、采购代****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不符合国家倡导的条款予以修正,对于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更改为供应商承诺检测报告在中标后供货前提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公司在内的广大潜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回复:本项目不在《****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内;且在投标时提供的产品报告及产品型号名称等,供货时均应与投标时一致,详见问题18回复。

澄清1.现对招标公告中“信誉要求”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详见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

澄清2.现对招标文件中“诚信投标承诺书”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详见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

澄清3.现对招标文件中“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和“附件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详见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

澄清4.现对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餐厅”的挂画1数量改为3副,且补充尺寸。

澄清5.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3月26日8时00****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解密时间调整为2025年3月26日8时00分至2025年3月26日9时00分。(具体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澄清6.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3月16日8时前;招标人澄清的时间调整为2025年3月17日17时前。

更正日期:2025年3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濠河路99号

联系方式: 0550-****05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50-****598、153****6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琪、毕玉

电 话:0550-****053、0550-****598、153****6369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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