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秀山小学建设项目-附属工程
2.标段名称:秀山小学建设项目-附属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招标文件33页,第三章评标办法总述和39页一、评标方法中,“当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300家时,采用技术标评审的合理低价法”里关于“第二阶段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行价格评分,评标委员会将按价格评分由高到低且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不低于60%的(含 60%),依次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得分及投标报价均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以上各项均相等的,由招标人现场抽签,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的描述,现修改为“第二阶段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行价格评分,评标委员会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不低于 60%的(含 60%)的投标单位按价格评分由高到低(若投标报价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得分及投标报价均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以上各项均相等的,由招标人现场抽签,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顺序),依次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并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履约能力评审,如履约能力评审未通过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仍有合格的投标人可递补的,按照排名顺序递补审查至满足三家为止,并按照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招标文件41页至42页,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三、评标程序第二阶段的3.4.3中标候选人推荐”的“评标委员会将按价格评分由高到低且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不低于60%的(含60%),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并按本章第2.1.5规定的履约能力评审标准对其履约能力评审,如履约能力评审未通过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且仍有合格的投标人可递补的,按照价格评分排名顺序递补审查至满足三家为止,并按照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修改为“评标委员会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不低于60%的(含60%)的投标单位按价格评分由高到低(若投标报价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得分及投标报价均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以上各项均相等的,由招标人现场抽签,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顺序),依次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并按本章第2.1.5规定的履约能力评审标准对其履约能力评审,如履约能力评审未通过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仍有合格的投标人可递补的,按照价格评分排名顺序递补审查至满足三家为止,并按照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与修改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4.招标人:****
地址:**市**区秋浦中路7#全新综合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朱雅娟
电话:199****266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花园9号楼107****中心隔壁)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何新如
电话:188****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