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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3-11 】
茨淮**治理工程**县境内水土保持监理标澄清修改通知01号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茨淮**治理工程**县境内水土保持监理标(采购项目编号:****)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1、 原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附①合同协议书、②合同工程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若合同协议书、验收鉴定书不能体现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可补充提供项目法人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应附①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已通过水土保持验收的证明;若前述材料不能体现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可补充提供项目法人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采购人:****
地址:**县禹都大道与榴花路交叉****中心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52-****868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道6669****广场C3幢20层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9968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