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独立工**改造提升项目(三期)--工**居民环境提升(涧溪南片环境提升)澄清公告二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独立工**改造提升项目(三期)--工**居民环境提升(涧溪南片环境提升)”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现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和“附件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见招标答疑文件。
二、招标公告中信誉要求现调整为: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
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⑧被**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2、****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⑩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招标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现调整具体内容见招标答疑文件。
四、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3月26日08时00分。解密时间调整为2025年3月26日08时00分至2025年3月26日09时00分
五、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3月16日08时前;招标人澄清的时间调整为2025年3月17日08时前。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招标人名称:****、****政府
招标人地址:**市明东街道池河大道(东)439号****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孙言徐
招标人电话:152****277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明东街道池河大道(东)439号2幢208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娜
代理机构电话:151****7807
日期:2025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