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至**高速公路**支线绿化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至**高速公路**支线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一、投标人疑问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1)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的公路绿化工程施工业绩。(2)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的市政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业绩。(3)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且项目中具有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的绿化工程施工内容。
请问:我单位提供市政道路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是否认可市政道路景观绿化提升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详细评审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详细评审业绩是否可以重复使用
回复: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或详细评审业绩)可以作为详细评审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使用,但须按照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对应节点进行填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市****中心村大院内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887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3831;****3117
2025年3月1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0日
附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