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政府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社区御景国际 3 栋 102-108 室2 层
中标金额:53920.00元/年(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食堂经营租金)
评审总得分:89.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政府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服务范围:****政府食堂,中标人负责为就餐人员提供自助餐以及包厢桌餐服务,包括早餐、午餐、晚餐。。 服务要求:****政府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食堂采用委托经营模式,中标人负责食堂经营,自负盈亏,并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合同履行期限:3 年,当年服务期满经甲方考核满意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但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肖莉莉(组长)、吴刚、张**
六、代理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华府街129号,联系方式:139****8215。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 址:****政府2楼208室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180****031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华府街129号
联系人:崔靖
电 话:139****8215
十、
1.招标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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