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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地址:**省**县家朋乡家朋村 |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 | |||
项目名称 | ****接待中心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3月07日09时00分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省******敬老院、**市****广场B区二期1#楼1113、1114 投标报价:****218.00元 工期(交货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110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18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王超 设计项目负责人:李沫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乙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建工****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省**市**区五星乡人民路201号、**市**区**街558号 投标报价:****565.00元 工期(交货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110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03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高声明 设计项目负责人:杨晓雷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乙级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县****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盛****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省**市**县华阳镇环城路37号、**省**市**区南二环与维明大街**盛世大厦A座24层 投标报价:****846.00元 工期(交货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110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13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汪翔 设计项目负责人:宋志荣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司、******公司两家投标人均与****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无效,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司单位因联合体成员**创霖****公司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资质证书无效,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10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易工,联系电话:0563-****0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63-****768。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管理局****管理局、**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108。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