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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建工三建五公司潭冲河家园 D、E 地块 EPC 总承包项目防火门专业分包标段1采购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建工建工三建]****公司潭冲河家园 D、E 地块 EPC 总承包项目防火门专业分包标段1采购公告[变更公告]





****

询价函

根据《****集团工程分发包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潭冲河家园 D、E 地块 EPC 总承包项目二阶段室内防火门专业分包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潭冲河家园 D、E 地块 EPC 总承包项目二阶段室内防火门专业分包

2、项目编号:****

3、项目地点:潭冲河家园位于**县上派镇潭冲河以南片区,D 区包括三个地块,占地面积261.89亩,建设内容包括 20 栋安置房,商业、农家超市及其他配套,总建筑面积约 28.54万㎡,其中地下约7万㎡。本次拟招标工程清单内及图纸内所防火门工程。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证明。

2、防火门品牌要求:**三荣,春天,盼盼,若投标人是代理厂家,需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

3、中标单位需抵扣不低于中标金额15%****集团公司的工抵房,中标单位按照不低于中标金额15%中标额选定具体房源后,纳入合同条款中,并在履行合同两个月之内(也可以用已经产生的应付款抵扣),处理合同中约定的房产,同时办理好相关房屋的网签等转户相关手续。消耗的房产金额不占用支付比例,抵房****公司将优先考虑优秀供应商的申报,享受优秀供应商相关权利。

*特别提醒: 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zhzxgk/)中有被执行人案件信息的; (2)在“建工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cg.****.cn),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控制价:611929.27元(税率为9%),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

4、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暂定),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每延误一天,将对中标人按照1000元/天进行经济处罚。;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6、附件一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转账凭证、(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7、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8、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9、 履约保证金:1、数额:2万元 2、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前 3、返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束后一月内无息退还。

10、1、验收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规定进行门窗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2、验收方式:材料进场须通知项目部验收,材料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不合格材料一律按退场处理,并处罚5000元/次违约金,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进行联合验收(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竣工验收;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施工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检测合格、包劳保福利、包保险、包节假日及法定假日加班和夜间施工等。乙方自行办理相关作业手续,施工期间乙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并完成。 4、招标文件中未尽事宜以施工图纸为准,施工图纸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益,乙方不得以该理由对甲方提出任何要求,请乙方投标时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5、乙方需根据项目要求使用固定片或内膨胀栓加固门窗框。 6、门窗固定片外露的由门窗单位自行粉刷隐蔽。 7、项目部不提供工人宿舍,分包单位自行解决工人住宿问题。 8、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9、中标人进场后需附本项目材料检测报告。 10、门窗进场后乙方需做好用塑料薄膜对型材、玻璃内表面进行覆盖保护。 11、特别提醒:不同投标人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按无效标处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分包工程若出现质量事故,相关处理参照《****集团****公司工程质量事故调整处理和责任追究办法》12、本次招标包括所有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所列相关施工内容、本系统相关资料的整理、报验、归档及完成验收。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检测、包调试、包验收通过、包涉及工程的一切外围关系费用。 二次深化设计、方案及调试。13、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玻璃自爆损坏费用需由中标单位承担。15、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与控制价单价相比,存在不平衡报价,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成交人的单价进行调整,成交人必须接受。16、投标人须提前自行勘察现场,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并结合图纸进行报价。 17、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合同所有条款,因投标人未阅读招标文件或合同条款导致自身报价亏损的招标人概不负责,中标人必须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完成履约保证金缴纳,否则视为中标人拒不签定合同,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有权没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并且将其纳入黑名单5年进行管理。18、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招标单位要求的合格产品,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材料必须满足招标单位要求。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3月10日15时0分。

五、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10日15时0分**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类型: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2、结算及付款方式:1、按月结算,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60%;所有单体竣工验收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完成竣工结算,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97%;留结算总价款的 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自工程全部竣工验收之日起算),质保金期满后30日内无息支付。分包人应承担施工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项目缺陷责任期届满后,未发生维修费用的,质保金给予返还,若发生质量维修费用,将从质保金中扣除。因分包单位造成的维修项目,分包单位拒绝维修或无故拖延达事先约定时限的,由项目部安排维修,维修及赔偿费用从分包单位质保金中扣除,如质保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款项,发函至分包单位,直至将分包单位拉入黑名单,暂停投标资格。

3、采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或其他供应链支付,甲方不承担利息。乙方在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根据双方结算金额全额开具发票,如不能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中标人在收款前需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与结算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担所有税费。

七、黑名单管理: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银行保函)的;

(5)**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 **省**市**区**路329号 。

联系人:张工,电话:130****3580。

2、招标部门:****中心。

地址:****公司院内13栋3****办公室) 。

招标咨询联系人:张工,电话:0551-****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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