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蓝宁府建设EPC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集团蓝宁府建设EPC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集团蓝宁府建设EPC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高河镇育儿路
成交金额:815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815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6.7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集团蓝宁府建设EPC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范围:****集团蓝宁府建设EPC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5778.17平方米,小区由住宅楼4#、6#、8#、9#、10#楼,住宅配套楼1#、2#、3#、5#、7#楼、1#~3#配电房、垃圾收集房以及地下车库组成,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强弱电配套管网等附属工程等;天发路**起**东街,南至**路,全长约210米,设计范围为(0+00,2+09.521),施工截止线范围为(0+08.002,1+89.433),施工长度约181米红线宽度16m,为城市支路。工程费用29807.1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采购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对该项目施工前期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工程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和各参建方协调等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 合同履约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施工计划工期:30个月(含设计周期))。 |
五、评审专家名单:章忠祥、吴问德、姚尚佳。
六、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14000.00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县高河****商务中心十一楼),联系电话:0556-****601;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6-****228。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330,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路17号
联系方式:0556-****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高河****商务中心十一楼)
联系方式:0556-****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伟伟
电 话:0556-****21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开标记录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业绩证明材料及组建的项目监理机构材料
5.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