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就**区周寒河、东门渡河、华阳河系统治****水库灌区、朱桥联圩灌区勘察设计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作出如下答疑、澄清:
一、答疑内容如下:
问题一: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要求,想咨询一下,如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中的项目负责人已退休离职,现投标人拟委任新的人员作为原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并出具经投标人盖章的变更通知函,那么该业绩是否可以有效
答:不予认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初步设计阶段的批复;类似项目业绩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需附平台网页截图。
二、澄清内容如下: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良好行为记录修改为:2020年1月以来获奖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获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领发的**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各省(自治区、直辖****设计行业奖的,每具有1项得1分,最多得2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的荣誉奖项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1)获奖时间及获奖情况以投标人荣获的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不累计加分;
(2)提供获奖项目合同;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载图;
(4)奖项由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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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公司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