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市烔炀镇合裕塘稍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中“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4条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分标段参照******协会关于印发《采购(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规定收费标准计取,不足陆仟元整的按叁仟元整收取。供应商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现更正为“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分标段参照******协会关于印发《采购(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规定收费标准计取,不足肆仟元整的按肆仟元整收取。供应商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特此公告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内容执行原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烔炀镇**路与烔炀路交叉口北150m
联系人:陈仿吾 电话:188****9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幸福巷27#号(院内二楼)
代理联系人:陈工 电话: 183****9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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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