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增气体供应及后备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日起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申请听证或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19
地 址:**(**)新****基地****分局
项目名称:****新增气体供应及后备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新****基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研究院****公司;
项目概况:****压机厂房等设施进行扩建,新增氮气压缩组,新增仪表气压缩系统并对现有后备系统进行改造。新增界****园区供气管网延伸)及公辅工程等。新增氮气52500Nm3/h,新增仪表空气5000Nm3/h。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项目无新增废气。
废水:本项目新增循环冷却水排水30m3/d,依托厂区现有循环水排水管道,****处理厂处理。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车间内机械设备产生,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新增固废为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集中收集至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