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9日,****委托****承担《****有机物溶剂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提质增效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建设单位分别于2023年11月15日和2024年1月2日,****经济开发区(****现****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和征求意见稿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在**日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
2024年6月4日,因建设单位对建设内容进行重新调整并重新备案,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化,为此,****生态环境局网站上重新发布了项目的一次公示(https://sthjj.****.cn/hbyw/xmgl/hpgs/****60386.html);2024年6月26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发布征求意见稿公示(https://sthjj.****.cn/hbyw/xmgl/hpgs/****62855.html),公开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以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在**日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
2024年12月5日,建设项目名称由“有机物溶剂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提质增效技改工程”变更为“年处理50000吨有机溶剂综合回收利用提质增效技改项目”,****重新委托****承担《****年处理50000吨有机溶剂综合回收利用提质增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2025年1月24日,根据实际情况该项目备案计划竣工时间由2024年调整为2025年,重****经济开发区(****现****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
由于建设项目仅项目名称发生变更,项目选址选线、建设内容、危险废物种类及处置规模、生产工艺流程及相关参数、生产设备、污染防治措施等均未发生变化,故不再重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公示、登报公示,特此说明!
建设单位:****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