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涉案车辆拖移、施救及停车社会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2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1、质疑事项:澄清文件的采购需求中人员要求1)道路救援人员配备不低于4名专职司机,且具有与车辆要求准驾车型一致的驾驶证件,其中拥有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B2的人员不少于2人,拥有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A2的人员不少于2人,考虑本项目专职救援人员需24小时值班、工作过程中处理事故车辆上下拖车等操作,故要求每次拖移作业不少于2人。事实依据:A2驾驶证准驾车型重型牵引挂车和涵盖可驾驶B1、B2、C1、C2等车型,请问人员要求中的A2驾驶证是否可替代B2驾驶证
答1:A证可以替代B证。现修改为:道路救援人员配备不低于4名专职司机,且具有与车辆要求准驾车型一致的驾驶证件,其中拥有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B(或C)的人员不少于2人(A证可以替代B证或C证),拥有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A的人员不少于2人,考虑本项目专职救援人员需24小时值班、工作过程中处理事故车辆上下拖车等操作,故要求每次拖移作业不少于2人。
问题2、澄清文件中的所配车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基础为:应配备重型非载货(或载货)专项作业车(专项作业清障车)1台,中型非载货(或载货)专项作业车(平板型清障车)1台,吊车2台(总质量≥15吨1台和总质量≥45吨1台),轻型普通货车(或轻型栏板货车)2辆。事实依据:针对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县区内蓝牌轻型载货专项作业车就可以满足本次招标需求,C照也可以驾驶清障作业车,故建议蓝牌轻型专项作业车也可参与清障作业。C1驾照也可参与评分。
答2:同意提出的建议。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所配车辆修改为:应配备重型非载货(或载货)专项作业车(专项作业清障车)1台,中型(或轻型)非载货(或载货)专项作业车(平板型清障车)1台,吊车2台(总质量≥15吨1台和总质量≥45吨1台),轻型普通货车(或轻型栏板货车)2辆。
招标文件资信评分中的工作保障修改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额外具有一个准驾车型代号C型驾驶证的得1分/个,具有一个准驾车型代号B型驾驶证的得2分/个,每额外具有一个准驾车型代号A型驾驶证的得3分/个;满分12分。
澄清1: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02月26日08时00分。解密时间调整为2025年02月26日08时00分至2025年02月26日09时00分。(具体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11日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儒林路99号
联系人: 张媛媛
联系方式:139****6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花园东路1086号三楼
联系人: **
联系方式:153****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媛媛 、**
电 话:139****6650、153****0598
五、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