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登源河及农村路网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全域道路交通提升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通(******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淝河镇**路99号
中标金额:伍佰肆拾壹万捌仟元整(****000.00元)
评审报价:伍佰肆拾壹万捌仟元整(****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5.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调度一体机 品牌:海康威视 规格型号:AE-VT9117B-GJ 数量:75台 单价:10735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叶刚(组长)、俞龙清、朱亚萍、韦理达、马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人民币3815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或****、**县交通****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联系电话:0563-****768;**县华阳镇扬之南路119号、**县华阳镇印潭路201号,联系电话:0563-****662。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人民政府****委员会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县交通****公司
地 址:**县华阳镇扬之南路119号、**县华阳镇印潭路201号
联系方式:0563-****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0563-****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0563-****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