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新增采购业务供应单位
2.项目地点:**市**区
3.项目单位:****
4.资金来源:自筹
5.服务内容:在服务期内,****公司****公司徽采云客户对物品和服务的需求,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二、参审单位资格
1.参审单位需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审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审单位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承诺即可):
参审单位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评审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评审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评审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评审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前1个月,双方均同意续签,可续签合同,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1年。
四、评审办法
1.本项目根据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单位,具体评审细则详见征集文件。
2.评审程序:
(1****委员会首先对所有参审单位进行初审,对参审单位给予通过和未通过初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对参审单位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符合初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评审委员会按下表内容进行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