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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阶段性验收)
项目地址:**省**市**县****基地2号厂房=
建设内容:本项年产汽车顶棚PU棉2400万立方米、汽车头枕200万个和汽车座椅200万个的生产能力。目前,本项目已于2024年5月14日取得**县发展改革委出具的项目备案表,项目编码为:2405-340121-04-01-156750。因市场原因现暂不生产汽车枕头和汽车座椅产品,其中汽车顶棚PU模具清洗工序不再使用(不再使用脱模剂),模具使用木质。故本次项目为阶段性验收。
公示日期: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3月4日
联系方式:****@qq.com,如有问题请联系邮箱,并以邮箱形式反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