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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皖宝冶金石灰超细粉加工产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皖宝冶金石灰超细粉加工产线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牛头山镇宝赛村****现有厂区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5年01月26日-2025年02月28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吴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