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保障性住房维修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李庄镇水果市场南侧0201室成交金额:****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78.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县保障性住房维修项目 施工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项目经理:苏楠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93772)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秋梅(组长)、徐康、薛春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竟磋文件执行;1.91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5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实验小学东北侧约160米******公司厂区,联系电话:155****577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体育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县砀城镇旭日路**居二期6栋商业508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151****0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实验小学东北侧约160米******公司厂区
联系方式:黄工 155****577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成交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