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4年8月14日—2024年9月26日我局接受了5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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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省**市舜耕中路128号
邮 编:232000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1 | ****公司110千伏煤化工输变电工程 | **** | **市 **区 | **滨河****公司 | / | 2024.8.14 |
2 | ****公司舜南110****电站35千伏配套送出工程 | **** | **市 **区、 **区 | **合池****公司 | / | 2024.8.14 |
3 | 淮能电力**丁集矿采煤沉陷区一期20****电站工程 | 淮能州来(******公司 | **市 **县 | 生态环境部淮河****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 中心 | ****委员会****监测中心站 | 2024.9.6 |
4 | 淮能电力**丁集矿采煤沉陷区一期20****电站配套升压站及线路工程 | 淮能州来(******公司 | **市 **县 | 生态环境部淮河****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 中心 | / | 2024.9.26 |
5 | 淮能电力**丁集矿采煤沉陷区一期20****电站配套220KV送出工程 | 淮能州来(******公司 | **市 **县 | 生态环境部淮河****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 中心 | / | 2024.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