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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项目名称:******镇分院**项目
建设地点:****社区稼祥北路135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2016年8月26****政府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和2017年8月30日县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后,****卫生院迁址**,且准备扩大规模,****中心。2019年,为建设紧密型医共体,****卫生院与****整合,成立"******镇分院",因此决定在原迁址**项目的基础上建设"******镇分院**项目"。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02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院长
联系电话:138****2925
邮编:24250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