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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单位:
2024年**县水利治理及城乡供水提升项目(一期)劳务分包工程第3标段-第4标段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下:
1.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6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天内有效”,修改为“16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60天内有效”。
2.招标文件中五、评标办法-5.确定中选候选人“计算评标基准价Cyx”修改为“计算评标基准价Cpx”。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此澄清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招标文件中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此澄清修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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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