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县龙桥镇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路生态修复二期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2-17
**县龙桥镇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路生态修复二期答疑公告1
项目编号:****
澄清:原招标公告P5页“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须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30 万元(含)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高速公路绿化、市政道路绿化、防护林绿化、植树造林绿化、河道整治绿化、涵养林、圃地建设、花境花海工程、复绿工程、绿化养护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须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3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 标 人:****;庐****公司
地 址:**省**市****社区环镇路 1 号
联 系 人:计主任
电 话:0551-****235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路恒大悦龙台 28 幢 3 楼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182****8198
2024 年 12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