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杭埠镇老镇区杭****停车场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县杭埠镇老镇区杭****停车场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县杭埠镇老镇区杭****停车场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 | |||
最高限价 | 柒佰陆拾陆万捌仟伍佰捌拾陆元零肆分 (****586.04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广场3号楼10层 电话:0564-****92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 计划工期 | 15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 (联合体:****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联合体: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县百神****基地 (联合体:**省**县程岭乡程岭村大前街98号) | |||
投标报价(元) | 陆佰陆拾壹万伍仟肆佰玖拾柒元肆角陆分 (****497.46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吴慧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皖234****84457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张家新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高新区山口片2-6地块区间道路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联合体:****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县山七镇杨岭村石堰组 (联合体:**省**市**县莲谢路79号) | |||
投标报价(元) | 陆佰陆拾伍万叁仟陆佰捌拾伍元柒角肆分 (****685.74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魏馨悦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赣236********73304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黄小荣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县阿木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联合体:****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地 址 | **市**区**大道766****广场3幢、5幢、地下室5-1901 (联合体:**省****市东瓜镇高新区****侧康家安置小区(**)70号201 室) | |||
投标报价(元) | 陆佰陆拾捌万贰仟肆佰零伍元捌角捌分 (****405.88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汪云富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云253********23615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李敏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总厂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项目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18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 地址:六****政府大院 联系人:束先生 联系电话:0564-****636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督查股。 地址:****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64-****623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督查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县****管理局督查股。 地址:****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64-****623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