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567/202412-00024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分局 | ||
2024-12-15 16:05 | ||
《****年加工800万件化妆品外包装及电子配件外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 ||
有效 | ||
2024-12-15 | ||
《****年加工800万件化妆品外包装及电子配件外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
联系电话:0552-****857
地址:**县涡北新** ****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编:233400
项目名称:年加工800万件化妆品外包装及电子配件外壳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路5号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鑫****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该****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2日—2024年9月5日,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拟投资2000万元,****集团有限公司厂房,实际租赁面积约5400平方米(其中1F租赁 2400平方米,2F租赁3000平方米),购置冲床、切边机、冲孔机、冲压机、倒角机、抛光机、印刷机及阳极氧化生产线等主要生产设备;待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年加工800万件化妆品外包装及电子配件外壳的生产能力。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于2024年3月11日经****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备案文号:怀发改经开备案【2024】30号,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抛光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化学抛光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氮氧化物;电解抛光、阳极氧化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丝印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抛光废气(颗粒物)经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化学抛光及配套阳极氧化废气(硫酸雾、氮氧化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二级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电解抛光及配套阳极氧化废气(硫酸雾)经集气罩收集后经2#二级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限值要求;丝印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印刷工业》(DB 34/4812.4-2024)中相关限值。
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处理站预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处理站尾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标准未明确因子总铝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中限值;LA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冲床、切边机、冲孔机、冲压机、倒角机、抛光机、印刷机等生产设备及环保风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75-80dB(A),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废物及生活垃圾;本项目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纯水制备产生的固废(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树脂、废反渗透膜)等一般固废定期收集后,****公司;废油墨桶、废槽液及槽渣、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够实现减量化、**化、无害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