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8263982/202412-00010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县来****南段方解石矿地下廊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函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2-03 | |
废止日期: |
审批意见: 青环管(2024)32号****: 你公司报来的《******县来****南段方解石矿地下廊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批准该《报告表》。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单位为****,项目建设地点为**省**市**县陵阳镇,项目总投资4552万元,项目建设一条东西向地下廊道运输线路,****工厂卸料点,全长1530m,全线为地下廊道方式,不涉及土地和房屋征迁,隧洞内设2个转载点。项目采用三段带宽1000mm,带速2.0m/s的普通槽型带式输送机,运输规模 200万t/a。****委员会于2024年10月14日以青发改〔2024〕618号文对**县来****南段方解石矿地下廊道项目准予核准(项目代码:****)。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技术评审意见和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开展建设和运营。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报告表》中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报告表》中所要求的施工组织管理、宣传教育措施、土地**保护、植被保护与恢复、野生动物保护措施、水生生物保护、临时占地恢复措施的具体落实。运营期加强绿化和保护工作,对施工场地等裸露地面采取地面硬化或绿化措施。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规定的二级标准限值;落实《报告表》中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施工。开展施工工地扬尘综合整治,实现工地封闭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湿法作业等,切实加强施工期废气污染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 4811-2024)中相关标准。 切实加强营运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运输皮带全程密闭,在转运过程采取全封闭系统,产生的颗粒物经过密闭收集后采取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9%)处理后在廊道内无组织排放。运营期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报告表》中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处理生产废水,处理后的尾水回用;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截排水沟,末端配置沉淀池,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机械冲洗;隧道涌水收集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标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运营期废水污染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建成后运维和检修依托**人员,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4、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应以堵为主,防排结合,将工程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小;同时预留地下水防治费用。 5、做好噪声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减少施工期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不进行夜间施工,不在作息时间(中午或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作业。特殊情况下,如果因为必须连续作业而进行夜间施工的,需报******分局批准,并公告附近单位和居民。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置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在进料口和出料口四周应加强绿化,选用枝叶茂密的常绿乔木、木高矮搭配形成一定宽度的吸声林带,保证厂界噪声达标,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6、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标准要求。施工期间的固体废弃物影响主要为地下廊道开挖产生的石方、生活垃圾、表土、沉淀池泥浆、隔油池浮油和建筑垃圾。项目廊道施工期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施工开挖产生的石方在现有**空置区暂存,及时外售处理;项目施工场地产生的表土在施工场地北侧临时堆放,施工结束后表土回填;沉淀池产生的泥浆,定期清理后及时清运;隔油池废油等,暂存在临时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皮带、收集到的粉尘、废布袋、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维修厂家回收,收集的粉尘和废布袋外售处理,废机油及废机油桶依托后期**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公司应建立健全包括环境风险预防在内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设置专门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并加强能力培训;强化污染防治设施日常运行管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应真实、有效、及时;按照规范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各类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加强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污水处理等环保设备设施启动、停运、检修或改(扩)建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2、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控制要求。应关注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环境敏感建筑变化,****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 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排污许可手续,项目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前不得投入试生产或试运行。 六、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投入试生产应报我局备案,并按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公 章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