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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秸秆与畜禽粪便**化利用生产商品有机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秸秆与畜禽粪便**化利用生产商品有机肥项目。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04日—2025年01月0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章总 189****731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