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分局 | 组配分类: | 在江河湖泊**、改建、扩建排污口审批 |
标题: | 关于太**肖口镇人居环境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污水综合处理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 文号: | 无 |
信息来源: |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4-11-26 |
太******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太**肖口镇人居环境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污水综合处理工程一期)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论证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水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2〕1259号)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
一、太**肖口镇人居环境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污水综合处理工程一期)项目位于****园区内西北角,文明大道以西、**路以南,服务范围为****园区,总设计规模3万m3/d,近期约1万m3/d,远期新增约2万m3/d。
二、根据《论证报告》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符合相关规划并落实《论证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公司《太**肖口镇人居环境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污水综合处理工程一期)》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排污口名称:太**肖口镇人居环境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工业入河排污口,编码****,该入河排污口位于太**肖口镇倒流沟东岸,坐标为东经 115°25′47.835″,北纬 33°11′56.113″,污水处理厂尾水经倒流沟向北3.5km流入颍河,入河排污口类型为**,分类为工业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
三、该项目入河排污口排放规模为1万m3/d(365万m3/a)。外排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外排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年入河排污量控制指标为:COD≤182.5吨/年,BOD5≤36.5吨/年,氨氮≤18.25吨/年,总磷≤1.825吨/年,总铅≤0.365吨/年,总镍≤0.1825吨/年,总铜≤0.73吨/年,总锰≤7.3吨/年,总锌≤3.65吨/年。
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要求
落实《论证报告》相关要求,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在入河排污口处醒目位置设立标识牌,标**污染物限制排放量和排放浓度、责任主体等内容;在排水入河前设置便于监测监管的明渠段或采样井,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及视频监控系统,开展污水水质和水量监测,并将实时监测数据接入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控平台;定期报送入河排污口监测统计有关信息,接受日常监督管理。
五、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巡查、管理维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入河排污口达标排放,并符合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禁止超标超量排放;加强应急管理,制定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水污染事故发生。
六、在入河排污口试运营满三个月,正式投入使用前,你单位应及时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建设方案、排放总量和排放污染物种类及浓度若发生变化,应重新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
七、入河排污口设施建设涉及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按照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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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