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新春宣传品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新站区中环国际大厦A804号
中标金额:103180.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投标文件
六、评审专家名单:章蕾、佘静芬、孙后萍、彭洋、华赟。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青龙东路10号、**市青龙西路**维也纳﹒名郡1幢1008室,联系电话:138****1917、0563-****98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纪检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市青龙东路10号
联系方式:高先生、138****1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青龙西路**维也纳﹒名郡1幢1008室
联系方式:刘先生、182****878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先生、刘先生
电 话:138****1917、182****8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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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