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913********696873M | ****开发区越溪街道南**路521号15幢401室 | 89.01(均分制) | ****2140元 |
服务类 |
名称:2024-2026****路灯、景观灯、变压器等设施养护及零星维修工程 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街道内主要道路如天鹅荡路、景周街、龙翔路、箭**路、连柱山路、引黛街、泽山路等路灯、景观灯等进行养护以及零星维修。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6年10月29日(具体时间以采购单位书面通知为准,服务期限2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单位(管理方)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 |
代理服务费:根据苏财购告【2017】23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采购预算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1.1%、500~1000万元以0.8%,1000~5000万元以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单个项目收费不低于3000.00元。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考虑一定比例的下浮,为¥128888.00元;由中标单位(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区**街道东**路66号
联系人:谢媛
联系电话:188****4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东**路66号威仪工园2号楼217室
联系人:孙继伟
联系电话:130****8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继伟
电话:130****8760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