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线项目自控设备及控制系统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如下:
项目名称:****天然气**-**管线项目自控设备及控制系统项目
招标编号:****
二、需澄清答疑内容:
1.招标文件2.2章节商务评分标准中第二项公开有如下评分办法:“按照供应商(投标人)上年度营业收入高低排序,第一名(营业收入最高)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第四名及以后的不得分。"
我司认为投标人的营收高低与是否能够成功实施本项目没有必然关联。投标人营收高低并不能代表其在本项目中提供解决方案的能力。投标人的业务营收并不都与本项目所招产品相关。同时关于投标人针对招标产品的供货能力已经在相关业绩评分中予以充分考量。同时,本项目拦标价只有350万元,我司认为以投标人的营业收入高低的排序作为该项得分依据不合适,对完全有能力****公司不公平。
因此,我司建议将此评分标准修正为上年度营业额1亿以上得3分,5000万~1亿得2分,3000~5000万得1分,3000万以下不得分。申请招标人核准。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A栋805室
项目联系人:金工、张工
电话:0551-****5920、****6237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