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县汽****工厂项目设计
2.标段名称:**县汽****工厂项目设计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第三章 评标办法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评分标准 修改为“每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加1分,加满3分为止。类似项目业绩指: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项目年产能超过1万吨的汽车零部件铸造**厂房项目设计(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类似业绩需提供的证明资料:设计合同,合同须体现业绩要求内容,否则不予认可。注: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中资格条件业绩与此处业绩不可以重复使用,不作为加分业绩。”
2、第三章 评标办法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分标准 修改为“每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加1分,加满1分为止。类似项目业绩指: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项目年产能超过1万吨的汽车零部件铸造**厂房项目设计(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类似业绩需提供的证明资料:设计合同,合同须体现业绩要求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许镇镇工业集中区9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邓玉平
电话:177****956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康、王瑶
电话:189****0506、186****8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