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螃蟹”(**农品)高铁列车冠名广告投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螃蟹”(**农品)高铁列车冠名广告投放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宣传目的:根据《****办公厅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6号),要求各县(市区)实施品牌塑造工程,打造一批在长三角地区乃至**叫得响、有影响力的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全省各县(市区)建立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类、加工类、****基地 500 个;面向沪苏浙地区的农副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年销售额达到 8000 亿元。****政府文件精神,全面实施品牌兴农战略,加快融入长三角农业品牌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加快与沪苏浙对接**步伐,拟通过本次宣传项目在长三角地区全面打造提升**农产品形象及市场影响力。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线路选择:****中心,通过合安/合福/安九/杭黄/杭绍台等高铁深度影响**、**地区,辐射**地区,同时通过京沪高铁覆盖**、**,通过沿海高铁覆盖**地区,深度影响江浙沪皖及长三角区域。需包含但不限于**南—**南(始发终到)、**—**南(始发终到)、**南—**北(始发终到)、**南—**虹桥(始发终到)等,同时覆盖**、**等城市区域,线路需途径**市,且能在始发站**虹桥站举办列车首发仪式。
上述**由【**】铁路局所有,****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全局站车广告**开发经营及唯一从事文化广告专业经营的企业,该公司授权****独家代理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所辖动车组列车平面广告媒体项目”的广告发布业务,采购具有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南孙路李遂段13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13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王雨航
联系地址:****市**市无城镇城南双泉路27号
联系电话:183****0541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市****管理局监督股
联系地址:**市**市无城镇濡须路11号4楼
联系电话:0553-****569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俞跃
联系地址:**市学府春天南门103-203门面房
联系电话:182****562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754.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