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县**镇营坎路18****县委大院内)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省**市**县**镇****边 | |
项目名称 | **县传统建筑修缮项目EPC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市**区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13层1号房 | |
投标报价: ****3681.56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 |
综合得分:98.44 | |
施工负责人:蒙丽娜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桂245****01429 | |
设计负责人:罗哲 | |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202****075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市**区**北路**帝豪商办楼807室(联合体牵头单位)、**省**市**区**镇新大街集贸市场(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 ****4314.00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 |
综合得分:98.37 | |
施工负责人:汪勋惠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05670 | |
设计负责人:张超 | |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201****074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大学城贵安数字经济产业园10号楼5层1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创业园**市众邦机电装备科技****公司科创楼207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 ****9902.74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 |
综合得分:98.33 | |
施工负责人:杜海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134********03385 | |
设计负责人:梁晔晖 | |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200****043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古建筑专业承包二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华盛国际建筑****公司投标函附录为费率92%,报价不作为主要资格条件评审内容,按费率折算金额后进入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华盛国际建筑****公司单位因投标函附表的约定内容未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附表格式填写,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2.**省金田建筑****公司单位因未见设计负责人社保,不符合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3.****公司单位因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4.(2),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4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83****0708,招标代理联系人:董工,联系电话189****6111。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987。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