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728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4.2技术部分
服务人员配备 | 15分 | 一、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1 人): 1.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生态学、动物学、植物学等专业职称证书,其中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职称得3分,高级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分3分; 二、生态系统多样性调查组(项目负责人除外): 供应商需建立完备的生态系统多样性调查团队,团队负责人、团队人员应为生态学、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等相关专业人员。团队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得0.5分。团队人员中每提供1 名高级职称人员得1分,提供1名中级职称人员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三、陆生高等植物多样性调查组(项目负责人除外): 供应商需建立完备的植物类群调查团队,团队负责人、团队人员应为生态学、植物学等相关专业人员。团队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得0.5分。团队人员中每提供1 名高级职称人员得1分,提供1名中级职称人员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四、陆生脊椎动物多样性调查组(项目负责人除外): 供应商需建立完备的动物类群调查团队,团队负责人、团队人员应为生态学、动物学等相关专业人员。团队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得0.5分。团队人员中每提供1 名高级职称人员得1分,提供1名中级职称人员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五、淡水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组(项目负责人除外): 供应商需建立完备的水生生物调查组,团队负责人、团队人员应为水生生物学、动物学或生态学等相关专业人员。团队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得0.5分。团队人员中每提供1名高级职称人员得1分,提供1名中级职称人员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职称或学历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
售后服务方案 | 5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的人员、设备等的配备进行评审: (1)方案深入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5分; (2)方案具有可行性、针对性、实用性,符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 (3)方案全面性、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1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修改为:
服务人员配备 | 15分 | 一、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1 人): 1.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生态学、动物学、植物学等专业职称证书,其中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职称得3分,高级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分3分; 二、生态系统多样性调查组(项目负责人除外): 供应商需建立完备的生态系统多样性调查团队,团队负责人、团队人员应为生态学、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等相关专业人员。团队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得0.5分。团队人员中每提供1 名高级职称人员得1分,提供1名中级职称人员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三、陆生高等植物多样性调查组(项目负责人除外): 供应商需建立完备的植物类群调查团队,团队负责人、团队人员应为生态学、植物学等相关专业人员。团队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得0.5分。团队人员中每提供1 名高级职称人员得1分,提供1名中级职称人员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四、陆生脊椎动物多样性调查组(项目负责人除外): 供应商需建立完备的动物类群调查团队,团队负责人、团队人员应为生态学、动物学等相关专业人员。团队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得0.5分。团队人员中每提供1 名高级职称人员得1分,提供1名中级职称人员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五、淡水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组(项目负责人除外): 供应商需建立完备的水生生物调查组,团队负责人、团队人员应为水生生物学、动物学或生态学等相关专业人员。团队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得0.5分。团队人员中每提供1名高级职称人员得1分,提供1名中级职称人员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职称或学历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提供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
档案管理措施 | 5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资料档案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的保密措施、技术资料的保管等进行评审: (1)措施方案深入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5分; (2)措施方案具有可行性、针对性、实用性,符合要求的得3分; (3)措施方案全面性、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1分, (4)措施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重新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无城镇东大街幸福路 28 号
联系方式:0553-****3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沙塘园 7 号 1807 室
联系方式:173****1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丽丽
电话:173****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