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水吼镇**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涂先生 联系方式:181****0325 | |||
最高限价 | 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的100%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市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商业街1号楼 联系人:徐小弟 联系方式:0556-****06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15日0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建设周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 |||
投标工期 | 建设周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省**市**县店埠**乐路 88 号A-521 室 联合体成员:**省**市**区**大道1号1号楼 | |||
投标费率(%) | 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的86.63% | |||
项目负责人 | 张龙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1******** | ||||
技术负责人 | 张虎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文苑路(圣湖路-振华路)**工程设计 2、**区大楼山路(五溪路-水**路)建设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 联合体成员:**市****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市政行业甲级 | |||
投标工期 | 建设周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省**市**区皖江大道北侧宜海格林镇 C 区商业楼 1301 室 联合体成员:**省**市**区潇湘南路一段 368****广场 D、E座 409 | |||
投标费率(%) | 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的87.31% | |||
项目负责人 | 刘自霞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1******** | ||||
技术负责人 | 李海鹏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2023 年麻涌镇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勘察设计2、****开发区梅河路(八一路至皖潜大道段)污水顶管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 联合体成员:****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
投标工期 | 建设周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省****岳路831号 联合体成员:****设计院综合楼 | |||
投标费率(%) | 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的86.89% | |||
项目负责人 | 邵慧敏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1******** | ||||
技术负责人 | 刘洋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翠亨新区起步区科技金融**片区配套市政路 网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山风景名胜区振衣岗至炼丹湖原巡护道路 维修提升项目 | |||
公示时间 | 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19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52****7777。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联系电话:0556-****612)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