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各响应供应商:
关于响应供应商对于“**华塑至**西站石灰石集装箱汽车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第六项经纪人明细表及经纪人信息表提出的疑问,现将澄清内容公布如下:
删去经纪人信息表及明细表,响应人暂不需要提供经纪人相关证件,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需明确在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至少12户个体工商户注册。若未完成个体工商户办理,采购人有权扣除响应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1.我方可协助办理个体工商户相关事宜。
2.此澄清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响应供应商及时下载/查收;需潜在响应供应商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公司
地 址:**省**市**区沱**路262号
联系人:陈彬 0561-****165 139****3867
张磊 0561-****189 139****6190
华塑股份联系人:李正义 电话:182****3150
2.“聚能物流云平台” 网址:https://www.****.cn/member-service
平台联系人:张涛 0561-****985 153****4815
3. 财务联系人:潘梦婷 0561-****176 183****2832
4. 办理个体工商户联系人:华英东 0561-****211 131****1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