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盛石站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电气设备及自动化采购安装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盛石站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电气设备及自动化采购安装标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3月20日
**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盛石站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电气设备及自动化采购安装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纳图(常****公司
地址:**省**市**新产业园稻香路1号;**市**区雕庄街道**路3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佰捌拾万伍仟叁佰零陆元整(¥****306.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自监理发出开工令之日起不超过 180 日历天(含设备采购、供货、安装等)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县**北路99号
联系人:张站长
联系方式:0551-****606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大道国投大厦15楼
项目负责人:刘杰
联系电话:180****2759
公示期: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3月2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镇**大道国投大厦15楼,联系电话:180****2759。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公共****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7717【项目地点在**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