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县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县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六 、采购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修改为:
“1、乙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经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经催告后在甲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
2、由于乙方原因(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采购项目的工作;对超出服务期的每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0.1%承担违约金,在合同货款支付时一次性扣除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超出服务期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
3、乙方送交的采购项目成果经验收不合格或验收后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重新提供服务,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实际费用以及甲方的损失。
4、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供所有服务结束后,由于甲方原因(除不可抗力外)无故拒收或拒签《****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未能通过验收的除外),每逾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货物金额的0.1 %滞纳金。如遇特殊情况采购方要求推迟服务期或服务成果验收的,必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延期付款(有正当拒付理由除外),应向乙方偿付拖欠款项的违约金,a、因甲方原因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的,****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作为赔偿或补偿。b、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一日的应付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6、上述违约金、赔偿金、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质保金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双方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7、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乙方延迟提供服务,或者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影响甲方履约,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
8、除法定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情形出现的,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应当向对方赔偿合同总价款的30%违约金。”
2、磋商文件相应内容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2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西门北路77号
联系方式:186****1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边
联系方式:189****6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6****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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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9日